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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积极参与贵州省2020年扶贫日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21-03-19 23:47:55 来源:贵州社会组织信息网 作者:佚名

   

  

 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积极参与贵州省2020年扶贫日活动的通知

  

 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:

  消除贫困是人类共同的使命。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,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。为贯彻贵州省2020年扶贫日活动工作方案要求,紧紧围绕“携手扶贫济困  助力决战决胜”为主题,积极弘扬“扶贫济困、崇德向善”优良传统,现就全省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深刻领悟参与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意义

  设立“扶贫日”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和关爱。各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是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,是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和实现途径,意义十分重大。全省性社会组织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切实把助力全省扶贫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社会职责,坚决抓以贯彻落实。

  二、积极发挥作用,努力展现社会组织的使命和担当作为

  目前,全省共有孤弃儿童10515名,其中在福利机构养育的1993名,分散供养8522名。他们都经历了不同的遭遇,亟需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帮助孤弃儿童健康成长。全省性社会组织需努力践行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,充分发挥优势,广泛凝聚资源。一要组织会员单位和会员积极参与“携手扶贫济困  关注孤弃儿童”公益募捐活动,伸出援助之手,奉献一片爱心,送上一份真情,为孤弃儿童撑起一片蓝天。二要组织会员单位和会员参观贵州脱贫攻坚网络成就展,参加贵州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,利用自建平台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,助力传播贵州脱贫攻坚风采。三要组织会员单位和会员响应消费扶贫号召,积极参加省扶贫办与《中国扶贫》杂志社共同举办的“1017扶贫产品购物节”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秋冬订货暨2021年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、参加省委军民融合办举行的“黔货出山进军营”推荐会等活动,聚焦“9+3”县(区)特色农副产品、手工艺品等开展定点扶贫、产销对接、以购代捐等,组织到贫困地区民族特色村寨、民宿等地开展公益、业务及休闲活动,多渠道助力消费扶贫。社工和志愿服务机构要加大对孤弃儿童的保护和关爱,组织专业社工经常性深入儿童福利院、分散供养孤弃儿童家庭、社区等开展关爱服务活动,用力用心用情帮助孤弃儿童健康快乐成长。

  三、依法有序参与,发挥好社会组织助力扶贫日活动的优势

  全省性社会组织要依法依规在会员单位内部开展募捐活动,不得超范围进行募捐。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,要严格按照《慈善法》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将募捐方案报送省民政厅备案后,开展公开募捐活动。各慈善组织和3A、4A、5A级社会组织要树标杆、做榜样,统筹协调好会员单位和会员参与扶贫日系列活动,积极筹集善款,助力活动取得实效。各全省性社会组织,请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参与扶贫日活动系列情况(主要含捐款及消费扶贫两方面)书面报送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。

  

  扶贫日捐款备案接受单位信息:

  公募账户:贵州省扶贫基金会

  账    号:0110001800001017

  开户银行: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

  省扶贫基金会联 系 人:黄玲、蔡进霞

  联系电话:0851—85287193

  地    址: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路300号中铁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逸D组团16栋三楼 

  省扶贫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姚正琼,0851—86839256  

 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电话:0851—86857904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邮箱:1044353320@qq.com

  

  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10月16日   

   


原文链接:http://npo.guizhou.gov.cn/webinfo/tzgg/shtt/20201016/160281544598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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