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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民政厅等21部门关于印发《广东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时间:2024-11-16 12:20:56 来源: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:佚名

  粤民发〔2024〕70号

  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、党委政法委、党委网信办、中级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发展改革局(委)、教育局、公安局、财政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住房城乡建设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卫生健康局(委)、文化广电旅游(体育)局、统计局、医保局、疾控局、妇儿工委办公室、团委、妇联、残联:

 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》,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  广东省民政厅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

  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

  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 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

 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

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广播电视局

   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

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
 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

 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

  2024年10月30日

  广东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.pdf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smzt.gd.gov.cn/zwgk/tzgg/content/post_452577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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